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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期间不要太“甜蜜”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09-08-29 10:14:08    

 妊娠糖尿病是特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。患者妊娠前原没有糖尿病,多在妊娠中期及后期出现持续高血糖。妊娠糖尿病在分娩后,可继续有糖尿病,也有可能恢复正常,但以后还有可能发生Ⅱ型糖尿病。
  妊娠期糖尿病可直接影响胎儿发育,因为孕妇血糖升高的同时,多余的糖很容易透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,使胎儿发生高血糖,这容易诱使胎儿肺成熟延迟,生后易发生呼吸困难综合征。同时,一方面胎儿被迫要将过多的糖贮存起来,要消耗更多的氧,易致胎儿缺氧:另一方面过多的糖要变成脂肪贮存在胎儿体内,会使胎儿体重增加,成为巨大儿。
  因此,高危孕妇在孕期应该进行筛查,目前采用的筛查方法:用250毫升水冲服50克葡萄糖,服后1小时抽血查血糖。如果血糖超过正常范围,应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以最后确诊。凡糖耐量试验有两项超过正常值者,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第一次筛查正常的孕妇,如仍怀疑有妊娠期糖尿病,应在妊娠晚期即25周后重复筛查一次,以减少漏诊。
  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,应先进行饮食调整。饮食调整后空腹血糖处在正常范围者,不必用胰岛素治疗。因为有一部分孕妇,在妊娠期尿糖阳性,是由于怀孕使肾脏排糖阈限下降所致,所以尿糖阳性者是不是有糖尿病,应经过检查才能确定。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不必紧张,应听从医生指导,以免除对胎儿的不良影响。多数人分娩以后不再受到胎盘内分泌激素影响,胰岛功能足够应付正常代谢需要,就不会有糖尿病存在。但过一段时间或年长以后,发生糖尿病机会就较多,所以妊娠期发现糖尿病并不是坏事,应在分娩后3~6个月再到医院复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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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成都瑞恩糖尿病医院业务院长,糖尿病心脑血管科学术带头人、心脑血管特需门诊专家。毕业于泸州医学院临床医疗系,从事临床内科工作近30年。曾在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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