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糖尿病需要筛查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05-17 14:27:54    

 

孕妇糖尿病需要筛查

 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与糖尿病病情程度、孕妇血糖升高的时间及孕期血糖控制水平密切相关,且多发生于妊娠晚期。因此,初筛正常者应于孕32~34周再次筛查。妊娠期糖尿病可导致孕妇自然流产、早产、胎儿畸形、新生儿低血糖、羊水过多、巨大儿,巨大儿易引起难产、产伤、新生儿窒息,并增加剖宫产率。

  目前我国的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高达6.0%,给母婴带来极大的伤害。早期筛查、诊断及合理治疗妊娠期糖尿病,将大大增高孕妇围产期的安全性,降低新生儿病率及死亡率。妊娠期糖尿病严重危害孕妇及围产儿健康。因此加强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工作有助于妊娠期糖尿病的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对控制糖尿病病情,减少母婴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正常妊娠而无高危因素者应在孕24-28周采血化验筛查;而高危因素人群首诊时就应接受筛查。高危因素包括:高龄,孕妇年龄超过30岁;身材矮小,身高矮于1.59米;孕前体重超过60kg;孕前体重增长过多;糖尿病家族史;孕妇吸烟史;妊高症或有既往有不良妊娠史。高危因素孕妇,如第一次筛查正常,应在孕32周复查。
 

Tag:筛查 孕妇 糖尿病
        

相关文章

温馨提示:成都瑞恩糖尿病医院拥有领先的检验 仪器和高精尖的诊疗设备,资深的泌尿专家坐诊,秉承着严谨求实的科学 态度和诚信精求的行医宗旨,为患者解答各种疑难杂症,24*7健康咨询热线:028-86610000。

专家热线

朱海燕
    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,师从于国内糖尿病界名老中医亓鲁光教授。从事内分泌科的临床工作多年,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及其糖尿病下肢血管病变...详细
点击咨询

黎明
    成都瑞恩糖尿病医院业务院长,糖尿病心脑血管科学术带头人、心脑血管特需门诊专家。毕业于泸州医学院临床医疗系,从事临床内科工作近30年。曾在...详细
点击咨询

钱荣立
    实践出真知·积行成大医,主任医师 \ 教授 \ 博士生导师 \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; 名誉院长 \ 特需专家;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主要创始人...详细
点击咨询

钟映丰
    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医学专业。师承于川内名老中医朱震川、王文雄等多位名家。在糖尿病并发眼病、肾病、心脑血管病、骨病、瘙痒症的治疗上造诣深厚...详细
点击咨询

黄香德
    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,从事临床内科工作30余年。曾先后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、西南医院进修学习。对糖尿病的有丰富的诊治经验和独特的治疗方法。擅...详细
点击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