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发布时间:2010-06-05 09:40:35
糖尿病在妊娠期分为两种情况,一种是妊娠前已有糖尿病,为糖尿病合并妊娠。另一种是在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糖耐量异常,为妊娠期糖尿病。前者在怀孕前就存在,容易引起孕妇重视,后者由于大多无症状性,极易被忽视。因此,在妊娠期,特别在妊娠20周后,要定期检查血糖,尽可能避免此病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。下面我着重谈一谈妊娠期糖尿病,目前资料表明,约3%~6%的妊娠妇女会发生妊娠期糖尿病。
肥胖、30岁以上、有反复不明原因流产史、妊娠28周后出现早产、死胎、曾出生畸形胎儿或不明原因新生儿死亡、有巨大胎儿(新生儿出生时体重超过4000g)、羊水过多、反复生殖道念珠菌感染、泌尿道及皮肤感染的孕妇,要进行血糖重点监护,初诊即行糖耐量检查,阴性者于孕32周前再次复测。
孕早期妊娠糖尿病孕妇由于血糖升高,使胎儿发育受累,最终导致胚胎死亡、流产,合并血管病变使孕妇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,病人抵抗力下降容易合并感染对孕妇、胎儿、新生儿均造成不良影响,孕妇容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胎盘早剥、流产、早产、感染、羊水过多或过少及酮症酸中毒等。怀孕的最初4~8周是胚胎发育的关键时期,该阶段高血糖水平可致严重的胎儿结构发育异常,引起胎儿畸形及自然流产,糖尿病微血管病变导致胎盘血流量下降,组织缺氧,易发生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。
孕中期由于母亲高血糖,使胎儿血糖升高,一方面使胎儿渗透性利尿增加引起羊水过多,易发生胎膜早破、早产;另一方面由于孕妇血中葡萄糖增高,葡萄糖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,而胰岛素不能通过,使胎儿长期处于高血糖状态,导致胎儿巨大。
临产时由于巨大儿增加,糖尿病患者常伴宫缩乏力,两者均使产程异常,剖宫产率升高,并导致产伤。
此外,糖尿病孕妇者其新生儿易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。出生后脱离母体的高血糖环境,易发生反应性低血糖;由于胎盘供血不足及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导致的氧耗量增加,还可导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
由此可见,妊娠前已有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均会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,只有定期产前检查,监测血糖变化,早期给予生活指导和干预,才能降低母婴并发症发生,顺利妊娠并分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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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海燕
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,师从于国内糖尿病界名老中医亓鲁光教授。从事内分泌科的临床工作多年,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及其糖尿病下肢血管病变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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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
成都瑞恩糖尿病医院业务院长,糖尿病心脑血管科学术带头人、心脑血管特需门诊专家。毕业于泸州医学院临床医疗系,从事临床内科工作近30年。曾在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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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荣立
实践出真知·积行成大医,主任医师 \ 教授 \ 博士生导师 \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;
名誉院长 \ 特需专家;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主要创始人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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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映丰
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医学专业。师承于川内名老中医朱震川、王文雄等多位名家。在糖尿病并发眼病、肾病、心脑血管病、骨病、瘙痒症的治疗上造诣深厚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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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香德
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,从事临床内科工作30余年。曾先后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、西南医院进修学习。对糖尿病的有丰富的诊治经验和独特的治疗方法。擅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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